2021年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冠军摇篮” 体能训练房器材采购项目公告

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2021/9/19 13:19:47

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现对2021年“冠军摇篮”体能训练房器材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冠军摇篮”体能训练房项目是由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和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共同实施的资助项目,旨在满足基层体校开展业余训练,提高青少年基础身体训练水平及提升体校管理人员、指导人员和教练员的综合能力。今年拟在湖南捐赠6所学校的体能训练房体育器材。

二、采购项目预算:50万元(共6所学校器材)。

三、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5、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体育局13栋906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三)递交资料: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

五、选定方法:

从专家评审小组打分的最高得分者中确定中选单位。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体育局13栋906)(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不予受理。

(二)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联系人:柳家科

电话:13974866050

邮箱:825540248@QQ.COM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体育局13栋906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2021年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冠军摇篮”体能训练房器材采购项目公告》的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2021年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冠军摇篮”体能训练房器材采购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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