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呼吁:推动落实《全民健身条例》

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2009/9/19 16:19:19
     国家体育总局7日在京召开《全民健身条例》新闻发布会,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呼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而努力。

  刘鹏说,全民健身活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之一。10月1日即将施行的《全民健身条例》保障了人们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对于提高人民身体素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鹏详细讲述了制定条例的过程和出台条例的意义。他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大大激发了全国民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也加快了条例出台的时间。中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衡量的标准不仅仅是奥运金牌和奖牌数量,更重要的是国民健康水平和全民健身开展情况。目前,我国大众的全民健身意识还不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才占总人口的28%左右,和世界体育强国相比,这个数据还较低。他认为,条例出台后,将能很大程度化解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日益增长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公共服务供给相对有限的矛盾。

  刘鹏说,《全民健身条例》是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的,他认为条例主要包含了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明确了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权利;第二、强调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第三、结合不同人群,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第四、利用各类公共场所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大力推动已有体育设施开放;第五、规范全民健身服务,保障全民健身安全,推动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发展。

  刘鹏认为,为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首先要大力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条例,让相关部门清楚贯彻和落实条例的义务和责任。其次,要尽快制定和条例有关的配套措施,对条例的6章40条作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另外,还要开展调查研究,各地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反映,扎实地推动条例在基层得以贯彻和落实。

  刘鹏指出,《全民健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系统和全面的立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全民健身的法规体系,是全民健身工作日益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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